交通運輸主管部門通過“廣東省‘兩客一危一重’車輛智能監管系統”,對高要區重點營運車輛的動態監控情況進行抽查和統計分析,發現高要區部分營運車輛未落實動態監控主體責任,未及時處置“廣東省‘兩客一危一重’車輛智能監管系統”提示的各類風險,或車輛駕駛員行駛期間存在抽煙、接打電話、超速駕駛、遮擋監控設備、未系安全帶等違法違規行為,風險總數高,交通主管部門對存在安全生產風險隱患的營運車輛進行了通報。
通報中發現下列營運車輛,于2023年6月12日至2023年7月9日期間被交通主管部門連續通報3次或者嚴重危及行車安全被省交通運輸主管部門通報(詳見附件),現我局依據《廣東省道路運輸條例》第五十四條第二款第二項“車輛嚴重超速、超載行駛等違法違規行為被交通運輸主管部門連續三次通報或者嚴重危及行車安全被省交通運輸主管部門通報的”規定,撤銷上述車輛《道路運輸證》批準。
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被撤銷《道路運輸證》的車輛不得繼續從事道路運輸經營活動,涉及的相關企業(業戶)應當將撤銷的《道路運輸證》交回原發證機關歸檔。未交回的,自行承擔相關法律責任。
咨詢電話:0758-8208610
地址:肇慶市高要區要南二路5號
特此公告。
附件:1.2023年6月12日至2023年7月9日期間連續3次被通報后撤銷《道路運輸證》的運營車輛信息表
2.省交通運輸主管部門2023年5月份通報后撤銷《道路運輸證》的營運車輛信息表
肇慶市高要區交通運輸局
2023年7月24日
附件1:2023年6月12日至2023年7月9日期間連續3次被通報后撤銷《道路運輸證》的運營車輛信息表.xlsx
附件2:省交通運輸主管部門2023年5月份通報后撤銷《道路運輸證》的營運車輛信息表.xlsx